阿曼已提高行賄罪的刑期,並在修訂刑法典的過程中將行賄未遂列為刑事罪行,以強化這個蘇丹國的反腐規定。
昨日(6月29日)頒布的王室法令表示,收受賄賂的官員現將被判處三至五年有期徒刑。
接受賄賂的僱主或僱員,即使尚未實際收取,亦面臨一至三年的監禁。
行賄未遂此前並不構成犯罪,現亦可被判處三個月至一年的刑罰。
這是阿曼首次針對行賄案件明確規定刑期。
王室法令指出:「此舉擴大了刑事責任範圍,增加了監禁刑期,並對在商業及政府機構中提供賄賂的個人予以懲處。」
該法令並未說明延長刑期的原因,但分析人士表示,阿曼國內腐敗問題日益嚴重,迫使政府加重刑罰。
航空公司Majan Investment執行董事Nasser Al Brashdi在政府合約與招標方面具有豐富經驗,他表示:「行賄與挪用政府資金一直是個被忽視的問題,而且持續上升,卻大多未被舉報。長期以來,這已成為許多官員快速致富的手段。」
去年,阿曼國家審計機構報告稱,已追回5,800萬阿曼里亞爾(1.5億美元),並將這些款項描述為被政府官員侵吞的資金。
直至目前,無論是政府還是私人機構,財務侵吞或行賄案件鮮少被公開。
Brashdi補充說:「大多數行賄案件源於承包商為贏得政府合約而向官員行賄。」


